美国加州新法规:2036年新增卡车实现零排放


发布时间:

2023-05-11

2023年 4 月 28 日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发布了名为“先进清洁车队”的新法规。该法规规定,从2036年开始所有总重量超过8,500磅(3.8吨)的新卡车或车辆必须是零排放车辆(ZEVs)。

2023年 4 月 28 日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发布了名为“先进清洁车队”的新法规。该法规规定,从2036年开始所有总重量超过8,500磅(3.8吨)的新卡车或车辆必须是零排放车辆(ZEVs)。该规定适用于在全州范围内覆盖的运营车辆,这意味着届时在其它州注册的车辆,如果想在加州运营,也必须满足该项规定。该规定还要求一些“高优先级”卡车车队逐步将零排放车辆(ZEVs)引入其车队,并于2045年前逐步提高到100%的零排放车队。最后一英里的送货和倒短车辆必须更早地实现零排放。

新法规要求受监管的中型和重型车队在 2045 年之前完全转换为零排放车辆(ZEVs),某些车队类型面临更早的合规义务。具体而言,受管制车辆包括在加利福尼亚州运营且总重量大于 8,500 磅的车辆、轻型包裹运送车辆或拖拉机。最后一英里的包裹递送车队,特别是轻型车辆,也必须满足零排放车辆(ZEVs)转换要求。在 100% 转换为零排放车辆(ZEVs) 之前,受监管实体必须逐步将零排放车辆(ZEVs) 引入其车队并逐步淘汰内燃机 (ICE) 车辆。

符合 ZEV 分阶段实施要求的一般方法有两种:

·车型年时间表。从 2025 年 1 月 1 日开始,高优先级车队只能添加 零排放车辆(ZEVs),并且必须在超过车辆的最低使用寿命后从车队中移除 内燃机 (ICE) 车辆。最低使用寿命是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或发动机型号年份计算的。

·零排放车辆(ZEVs)里程碑选项。或者,高优先级车队可以遵循“零排放车辆(ZEVs) 车队里程碑”合规方法。车队车辆被分组为“里程碑组”,其中车队的零排放车辆(ZEVs)构成必须根据分配的时间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共有三个里程碑组:第 1 组包括许多两轴车辆,例如货车和轻型包裹运送车。第 2 组包括日间驾驶室拖拉机、皮卡车和其他工作车辆。第 3 组包括卧铺拖拉机和特种车辆。最激进的实施时间表适用于第 1 组,要求到 2025 年实现 10% 的 零排放车辆(ZEVs)转换,到 2035 年实现完整的 ZEV 车队转换。

除了零排放车辆(ZEVs)转换要求外,该法规还包括使其范围更广的其他要求:

·招聘实体雇用或派遣车队的实体也受该法规要求的约束。除其他实体外,这些实体还包括汽车承运人、经纪人以及雇用和运营(或雇用并指导运营)受法规约束的车辆的实体。在雇用或派遣车队中的受监管车辆之前(以及以后每年),这些实体必须通过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网页验证车队是否合规,或获得车队不受 该法规要求约束的签署声明。

·制造商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的所有超过 8,500 磅总质量和用于高速公路的新车,必须是从 2036 车型年开始的零排放车辆(ZEVs)。

·运输车队. 从 2023 年 11 月开始,在加利福尼亚州拥有和运营的拖运车队须遵守不同的要求,届时所有拖运卡车都必须在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在线系统中注册。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在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在线系统中新注册的任何运货卡车必须是零排放车辆(ZEVs);这实际上要求所有非遗留车辆在此日期之后都必须是零排放车辆(ZEVs)。当前的非 零排放车辆(ZEVs)拖运卡车必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注册,并且在车辆超过其最低使用寿命或不满足某些使用要求之前,将在系统中被视为“遗留”拖运卡车,届时车辆将被从注册中删除。从 2035 年开始,只有 零排放车辆(ZEVs) 可以在加利福尼亚州提供拖运服务。第三方只能与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注册的车辆签订合同,并且必须向运营商进行某些披露,

·其他要求。适用于所有受监管实体,包括披露、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企业应与律师一起仔细审查该法规要求。

 总体而言,该法规展示了加州为实现其气候变化目标而做出的另一项重大努力,即在该州内淘汰内燃机汽车,转而使用电动、氢气和其他非内燃机汽车。